期權 常見問題 / 誤解

誤解1: 沽出期權風險無限

正解: 一般期權書籍都會告訴讀者沽出期權風險無限(或極大)。在理論上這是對的,因為理論上股價可跌至零或升至無限。但在現實生活,理論未必符合實際情況,而且這個理論有一個假設---您不進行任何止蝕。

先不論可供投資者選擇的股票期權都是一些大藍籌及國企如匯豐、中石油等。就算股價真的跌至零,您手持股票一樣是會一文不值的。但你會等到股票跌至零才止蝕嗎?

由於期權相比正股價錢低很多,有些人會濫用了期權的槓桿效應,讓自己的風險擴大。其實只要做好風險管理,量力而為,嚴守止蝕,則期權並非如一般投資者所想像中般危險。

誤解2: 沽出股票期權被行使後需要買入/沽出股票,而我根本沒有足夠金錢購入股票(例如:十手匯豐)

正解: 大部份散戶未必能夠隨時有100%資金預備接貨(即履行沽出認沽期權的責任,以行使價買入股票),但卻可於接貨後即日內沽出所收到的股票,所蝕的亦會只是股票賣出價與行使價之間的差價。

例子:假設匯豐現價$119,投資者甲沽出5手匯豐即月$120PUT後被行使,甲於接貨(以$120買入10手匯豐)後以市價$119沽出10手匯豐,

實際損失:$120-$119=$1 X 10 X 400 = $4,000。
甲只需要預備$4,000,而非買入五手匯豐的$480,000。

當然,投資者的風險是接貨後股價急跌,故必須定下自己願意承擔的風險水平,即是自身能夠承受最大的金額損失,先行設立止蝕位。

誤解3: 沽出股票期權可隨時被人行使,風險極大

正解: 其實股票期權被提前行使的情況並不常有。因為期權買方如選擇行使期權合約便只能獲得相等於期權內在值之利潤。如他們在市場沽出期權通常可賺取更大利潤 (該"更大利潤"來自股票期權的時間值),所以只有很少百份比之期權合約被提前行使。惟需補充一點的是,如果您沽出的是認購期權,則期權買方可能有機會為了收到股息而提前行使認購期權,故投資者必須注意除淨日與認購期權之間的關係,詳見本手冊第3章D部"正股提前派息對期權的影響"。

誤解4: 沽出股票期權後要等到到期日才能收取期權金

正解: 當您沽出期權後,期權金是立即收到的。但沽出期權需要存入按金,若您已經存入按金,則沽出期權的期權金可隨時提走。

誤解5: 沽出期權後需要等至期權到期才可獲利

正解: 很多客戶誤解沽出期權需要在到期時保留相關期權,才可以獲利。事實上,您可以在到期前平倉獲利 /止蝕。通常,已沽出的期權接近到期時已毫無價值,即已賺取大部份利潤,等待期權到期。當然,您可以靜待到期時失效;但是,正所謂夜長夢多,股市有不測風雲,建議"割禾青"獲利離場。

沒有留言: